王子林等3位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将宗教场所建设纳入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建议》的提案(第186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非常好。宗教场所是我市对外宣传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反对邪教,维护祖国和平统一及安定团结的活动基地,布局合理的宗教场所有助于推进宗教健康稳定地发展。
《江山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江山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2011-2020》均已完成编制并通过政府会,在规划编制中,宗教场所已纳入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
随着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于2018年2月施行,新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也明确了宗教用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的一类,《江山市域总体规划》《江山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将到规划期末,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即将启动,我们将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在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对我市宗教用地予以布局。
感谢你们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献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规划局
201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