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 江山市上余镇人民政府
公开电话: 0570-4334001(值班手机)
监督电话: 0570-12345
单位地址: 江山市上余镇洞塘山59号
负 责 人: 周春高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令时:8:30-12:00,14:30-18:00;冬令时:8:30-12:00,14:00-17:30)
邮政编码: 324123
电子邮件: syz59h@163.com
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江山市委办公室、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山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镇人民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关,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第三条 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三)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构建镇“六大功能”模块运行架构,对镇主要职能进行统筹并实行模块化运行。大党建模块,统筹党建、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大协调模块,统筹镇所属机构和部门派驻机构人员力量、日常事务处理、督查考核等工作。大治理模块,统筹平安综治、信访维稳、全科网格等工作。大执法模块,统筹辖区日常执法、现场监管、执法联动等工作,实现镇一支队伍执法。大经济(大生态)模块,统筹辖区内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城镇建设、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大服务模块,统筹社会事务、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工作。
镇党委书记统筹抓总“六大功能”模块运行,各模块分别明确1名镇班子成员担任牵头协调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列入相应功能模块,自觉服从模块牵头协调人的指挥调度。
第五条 根据主要职责和“六大功能”模块运行架构,上余镇设置下列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大党建模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二)综合督考办公室。承担大协调模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内部之间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保障等工作。
(三)综合信息指挥室(挂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承担大执法模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以及各类应急管理等工作,管理协调市场监管平台、综合执法平台。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承担大治理模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等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承担大经济(大生态)模块中农业农村方面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统筹新农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大经济(大生态)模块中二、三产业经济发展方面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和服务业经济发展、项目前期、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抓好企业服务、安全生产及工业统计等工作,有效促进一、二、三产业经济融合协调发展。
(七)生态文旅办公室(挂集镇建设办公室牌子)。承担大经济(大生态)模块中生态文明建设、文化旅游方面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及综合整治、精神文明建设、旅游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集镇建设规划、村庄整治等工作。
(八)财政管理办公室。承担大经济(大生态)模块中财政管理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审计工作。
(九)政务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承担大服务模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履行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能,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第六条 上余镇机关行政编制41名,其中党委、政府领导职数按照换届选举规定配备,中层职数17名。
上余镇政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七条 建立工作专班机制。根据镇重点中心工作、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攻坚克难任务等工作需要,可设立工作专班。专班设立要明确工作周期,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责任书、路线图、时间表,建撤灵活,动态调整。
第八条 镇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部和群团组织的设置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其他需要设置的事业单位可与职能相近的内设机构统筹设置,另行报批。
第十条 本规定由中共江山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江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9年2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