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329988771Y/2018-13449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江山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19 09:53:1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江政办通〔2018〕1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在江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按照《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江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办发〔2017〕121号)要求,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实际,制定了《2017年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方案》(江市监〔2017〕80号),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推动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更新。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共有779项(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636项、行政强制30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事项64项、公共服务24项),均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2017年,会同各业务科室做好局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及公开工作,新增公共服务23项;根据江政通[2016]4号文件规定,将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行政处罚事项划转给市综合执法局;在对权力清单进行清理的基础上,针对各级权力事项信息存在编码不统一、事项名称不统一、主子项拆分不统一、事项不完全等问题,进行完善调整,经过动态调整,我局累计新增权力事项33项、删减权力事项9项,修改权力事项371项。
我局积极响应上级“最多跑一次”改革号召,2月12日下午,召开实务公示会,发布《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助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举措》和“最多跑一次”办事项目清单。认真按照省工商局、省食药局,省质监局下发的《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对本单位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进行梳理核对并动态调整,目前共梳理出124个“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及办事指南全部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向公众公示。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领域“按标监管、一次到位”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是我省在衢州试点并全面推开的一项创新举措。我局自9月份以来,按照省、衢州市局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推进,日前已全面完成对联合抽查8项任务183家企业的检查。据统计,183家企业共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检查事项594项次,平均每家企业被查3.25个事项。经检查,未发现问题企业80家,发现问题经责令已改正37家,违反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规定50家次,检查结果均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信息公示工作,2017年我局累计公示各类主体72780家(户),变更备案信息125202条、动产抵押信息237条、股权出质信息2条、商标注册信息3893条、行政处罚信息608条、经营异常信息6175条,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在册各类主体的查询数据。
3.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作用,累计向各部门推送告知信息5176条,变“群众跑”、“企业跑”为“部门跑”、“信息跑”,减少办事群众和企业跑腿次数。二是用好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实现线上办照“跑一次”或“零跑路”。2017年3月我市正式开通了浙江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开通全流程“无纸化”登记后,办事人只需要在家里轻松点点鼠标就能办理好营业执照,实现线上办照“零跑路”。共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382件。三是全面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已办理简易注销企业145家,另有82家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四是用好“互联网+”平台实现名称登记“不用跑”。申请人直接登录国家名称登记网站自行申报无区域企业名称登记,名称核准后可直接前往当地办事窗口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再也无需前往省局、国家局办理,目前已成功办理10件。
4.加强“三强一制造”信息公开。根据江山实际,对我市木门产品、塑料管理阻火圈、呼吸器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并开展木门、阻火圈呼吸器专项监督抽查,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立案处罚,及时公开监督抽查信息及质量违法行为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发布我市“浙江制造”品牌培育情况。推进我市企业在国标委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进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2017年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产品标准129个,累计达266个。
5.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在政务服务网发布2017年度消费市场投诉情况分析报告。切实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对农资、服装、鞋类、成品油、电线电缆等五个品种商品的质量进行了抽检,共计109个批次,抽检信息及时录入12315系统,检测结果全部通过政务服务网、江山信息网等媒体公示,对18个批次不合格商品全部立案查处。共查处流通领域假冒伪劣产品14件,罚没款8万余无,虚假广告案件4件,罚没款21余万元。
6.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违法行为处罚信息等的公开力度,食品药品信息公示均按要求公示,食品抽验信息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药品抽验信息和食品不合格后续处置信息发布在江山市政务服务网。目前已公示食品抽验信息4期、药品抽验信息2期、不合格后续处置信息发布2期,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84条。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已于2018年1月9日向社会公布。
7.推进“放心农贸市场创建”信息公开。围绕全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及时公开“放心农贸市场”创建的标准、内容及考核评价办法,向各大市场宣传相关政策,使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公开透明。2017年江东、城南、新塘边等3家市场被省政府认定为放心市场。
8.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认真做好本单位年度预决算公开,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2017年度部门预算全部按要求在政务服务网公开,方便公众查阅与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1条,具体公开情况可详见附件。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按照上级要求,新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班子职责分工等,得到了市府办政务中心肯定好评。继续发挥政府门户网站这一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按照《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发布信息。充分发挥“江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累计推送微信178条(原创内容76条,转发内容102条),粉丝2.4万余个,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我局还公开投诉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并落实专人处理,实行限时办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制定了《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办法》(江市监〔2017〕121号),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我局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6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 ,结果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是信息公开人员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一项常态性工作,而目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兼职人员精力不足、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挑战越来越大等。四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压力大。2016年、2017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19件、16件,数量较多,申请人身份证明难以核实,存在恶意申请、滥用申请现象,严重浪费行政资源,面临压力日益增大。
针对以上问题,2018年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全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抓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督促相关责任科室按照分工抓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做好重点领域和重要监管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申请人提出申请事项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处理、答复,确保不发生争议。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工作机制,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会议,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6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7年度) | ||
填报单位: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1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5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3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9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2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四)申请类型数 | 件 | 16 |
1.财政预决算 | 件 | 0 |
2.征收补偿 | 件 | 0 |
3.规划计划 | 件 | 0 |
4.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及实施 | 件 | 0 |
5.工商管理 | 件 | 0 |
6.食品药品 | 件 | 8 |
7.环境保护 | 件 | 0 |
8.公共资源监管 | 件 | 0 |
9.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 | 件 | 0 |
10.社会救助及扶贫 | 件 | 0 |
11.医疗卫生及计生 | 件 | 0 |
12.教育信息 | 件 | 0 |
13.统计信息 | 件 | 0 |
14.行政处罚 | 件 | 2 |
15.人事信息 | 件 | 3 |
16.价格收费 | 件 | 0 |
17.企业信用 | 件 | 0 |
18.其它 | 件 | 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0 |
单位负责人:周剑兵 审核人:郑晓明 填报人:陈璐屿 | ||
联系电话:0570-4022405 填报日期: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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