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主要职责

单位全称: 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公开电话: 0570-12345

监督电话: 0570-12345

单位地址: 江山市中山路118号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夏令:下午2:00-5:30,冬令: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 324100

电子邮件: qzjsjgsw@163.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市级机关的具体情况,研究制订市级机关行政后勤事务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门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负责会计核算内机关单位的行政经费、基建资金、公用经费、接待经费的管理;编制年度机关财务预算计划和年终财务决算;制订有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三)负责市政府机关直管房产的综合管理。制订市政府机关房产管理制度并做好有关管理工作;做好市机关大院办公用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的计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对市机关大院内单位的国有资产使用实施管理;做好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房产使用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召开的大型会议及市委、市政府中小型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市领导外出公务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来我市考察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和来宾的接待工作;协助市委办、市府办做好领导日常办公的有关服务工作。

(五)负责市机关大院内部的安全保卫、车辆停放、庭院绿化、爱国卫生、道路设施等管理工作;牵头安排节日期间的机关大院值班工作;负责做好市机关大院内单位用电、用水的管理和配备IKW以上电器设备使用的审批工作。

(六)负责市级机关的车辆管理工作。做好所管车辆的报废、检验和车辆更新申报、采购的有关工作;建立健全车辆调度和驾驶员安全行驶等管理制度;做好市领导公务用车和市委、市政府来宾接待用车的保障与服务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