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81B/2016-130968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6-03-1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5年,江山市农发办在市电子政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江政办发〔2015〕104号)精神,围绕国家办、省办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拓宽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效果,不断提升行政透明度和政府部门公信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动我办政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政务公开的长效管理,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了具体人员负责做好整理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确保农发办政务公开网页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的及时更新。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运行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我办结合职能特点和运行实际,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能公开的全部依法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依照申请公开或说明理由。做到公开事项与公开条例、便民服务相结合,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项目运转流程结合,推进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运行,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三)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和载体。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我办对公开形式和公开方式力求科学、便民、有效。利用江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我办公布的信息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在办公室一楼设立农发办政务公开栏、投诉举报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0570-4117667);办公室外墙安装LED公示屏幕。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事宜,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不高引发的上访事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办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我办共公开事项44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公开数10条,其他各类信息公开数34条(见下图)。信息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同时部分信息还在户外LED公示屏幕进行公开。确保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2015年未收到社会群众反映的关切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我办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15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发生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5年内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发生。
三、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情况
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对此,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创新方法,改进工作方法,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是进一步强化公开透明的服务意识。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每个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使办公室每位成员都意识到政务公开也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从而推动农发工作透明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强化制度执行,定期开展工作检查,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各科室间的信息互动,做到及时上报、及时对接,及时发布。
江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