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12-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王永花等3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沿江公路安装路灯的建议》(第6号)悉。现函复如下:

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的“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江山港沿江公路段工程,因受用地限制,按农村公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除临近城北双塔底段利用原有路灯外,其余路段未设置路灯。经与你们面商沟通,议案内容除沿江公路外,还涉及沿江绿道、大上线公路等路灯配套需求。

经与市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上余镇等有关部门沟通对接,水利局计划年内实施江山港西岸沿江绿道路灯配套建设工程,路灯建设完成后将移交属地乡镇(街道)管理;因交通运输条线上无路灯专项资金,市交通运输局暂无大上线公路路灯安装计划;对于沿江公路路灯配置,市住建局将会同上余镇,积极争取2026年城乡风貌提升项目资金,在资金得到保障后,实施沿江公路路灯建设工程。

下一步,市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经济开发区、水利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单位,将加强协同配合,积极向上争列资金项目,逐步有序推进沿江公路、沿江绿道等区域的路灯亮化建设。

感谢你们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