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创业驱动就业水平,便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申领就业创业政策补贴,2026年5月,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优化完善江山市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对象及条件、对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标准及期限、各类创业补贴申领条件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研判过程
本细则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于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4月5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三、主要内容
(一)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的补贴对象是哪些?
自2026年5月起的补贴对象为到江山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2026年5月前,符合原政策补贴对象的仍可申请之前的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的补贴条件是什么?
自2026年2月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12个月)及以上且工资低于衢州市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以同期社保缴费基数的100%为准)。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机构派遣就业的,实际用工单位需为中小微企业(需提供实际用工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
(三)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自2026年5月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12个月)给予3000元就业补贴,超过部分不足12个月的不予补贴,最长补贴3年(36个月)。2026年5月前在江山参保的毕业2年或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不含国有企业中公益类、资源类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专科、本科学历每年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年5000元,博士研究生每年10000元。
(四)重点人群是哪几类人群?
在本市范围内创业的本市户籍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五)创业场地租金哪些人员可申请?补贴标准及期限是什么?
重点群体创业时本人名下无合适的经营场地需租赁场地创业的,可申请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标准:年租金10%的场地租金补贴,每年不超5000元。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给予第1年、第2年全额,第3年50%的租金补贴,补贴面积按其员工数(含法定代表人,下同)每人最高2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员工数根据缴纳社保或发放工资3个月以上综合确定,在校大学生创业的需提供本人经营证明。
(六)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农民工需满足什么条件?
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农民工需满足登记注册前为农村户籍人员并从事非农相关工作满6个月以上(以工伤参保为准)、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2个月及以上的条件。
四、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2026年5月22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570-4013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