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612C/2026-166773 | 主题分类: | 物价 |
| 发文机关: | 江山市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15 |
为严格落实《浙江省旅游条例》相关规定,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权益,我局拟定了《关于江山市江郎山景区交通车票价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请于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4日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至市发改局价格科。
电子信箱:3050708044@qq.com;电话:0570-4021203;
邮件地址:江山市金家巷2号江山市发改局价格科;
在线方式:请点击>>在线意见征集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15日
关于江山市江郎山景区交通车票价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
(征求意见稿)
根据修订后的《浙江省旅游条例》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实行门票以及相关服务费用减免。为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完善我市景区相关服务收费政策,经研究,现就江郎山景区交通车票价优惠政策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6 周岁(含)以下或身高 1.2 米(含)以下的儿童、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残疾军人、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免费乘车。
2、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相关政策对减免优惠政策有新的规定的,遵照新的规定执行。
3、本通知从2026年5月 日起执行。
起草说明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江山市江郎山景区交通车由江山市文旅集团运营,票价为15元/人·票,对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免票。根据修订后的《浙江省旅游条例》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实行门票以及相关服务费用减免。为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完善景区相关服务收费政策,经前期成本调查、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等程序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1、6 周岁(含)以下或身高 1.2 米(含)以下的儿童、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残疾军人、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免费乘车。
2、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相关政策对减免优惠政策有新的规定的,遵照新的规定执行。
3、执行时间为发文30日后。
三、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7号);
3、《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4、《浙江省旅游条例》;
5、《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落实景区价格管理政策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0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