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612C/2026-166773 主题分类: 物价
发文机关: 江山市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6-04-15

征求《关于江山市江郎山景区交通车票价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说明   


为严格落实《浙江省旅游条例》相关规定,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权益,我局拟定了《关于江山市江郎山景区交通车票价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请于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4日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至市发改局价格科。

电子信箱:3050708044@qq.com;电话:0570-4021203;

邮件地址:江山市金家巷2号江山市发改局价格科;

在线方式:请点击>>在线意见征集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15日    


关于江山市江郎山景区交通车票价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

(征求意见稿)

根据修订后的《浙江省旅游条例》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实行门票以及相关服务费用减免。为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完善我市景区相关服务收费政策,经研究,现就江郎山景区交通车票价优惠政策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6 周岁(含)以下或身高 1.2 米(含)以下的儿童、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残疾军人、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免费乘车。

2、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相关政策对减免优惠政策有新的规定的,遵照新的规定执行。

3、本通知从2026年5月 日起执行。


起草说明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江山市江郎山景区交通车由江山市文旅集团运营,票价为15元/人·票,对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免票。根据修订后的《浙江省旅游条例》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实行门票以及相关服务费用减免。为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完善景区相关服务收费政策,经前期成本调查、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等程序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1、6 周岁(含)以下或身高 1.2 米(含)以下的儿童、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残疾军人、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免费乘车。

2、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相关政策对减免优惠政策有新的规定的,遵照新的规定执行。

3、执行时间为发文30日后。

三、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7号);

3、《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4、《浙江省旅游条例》;

5、《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落实景区价格管理政策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0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