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481/2026-167187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江山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25 |
| 发文字号: | 江教〔2026〕26号 | ||
为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幼儿园办园规模确定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自愿报名、志愿录取、不足全取、超额派位的方式进行招录。一名适龄儿童只能参加一所公办幼儿园的报名登记。若报名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报名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
二、招生对象
(一)学前段
年满3周岁(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1.具有江山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城区户籍具体指:(1)具有民声、县前、城北、周家青、乌木山、文苑、凝秀、学府、书院、市心、东门、西门、南门、安泰、江东、城南、桐岭、梅泉、状元里、景星、七里、清溪、山海等23个社区的户籍;(2)具有蔡家山、平棋和溪东村等3个村的户籍。取得城区户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前。
2.政策保障适龄儿童: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子女入学,按浙教基〔2010〕150号、浙教基〔2011〕35号等政策要求,享受与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的同等待遇。
3.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子女。小区配套幼儿园对应小区:江山市江东科技幼儿园—须江府、江山经济开发区幼儿园—江澜桂语、江山市凝秀幼儿园—清华园、江山市行知幼儿园—贝林清溪里。
4.“长幼随园”适龄儿童。“长幼随园”适龄儿童指其同胞哥哥或姐姐现就读于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或中班。
5.共富搬迁对象子女。根据“大搬快聚”、城市建设等政策拆迁集聚转化到江山城区政府指定安置小区购买国有(划拨)土地公寓房安置的,或是领取政府发放的购房凭证(房票、共富券、鼓励流通券等),购买我市房开公司城区一手商品房安置对象农户的子女(以下简称共富搬迁生)。
6.有房无户对象子女。无城区户籍但父母持有城区住宅房产证的适龄儿童。用于报名的房产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拥有(报名前取得产权证即可),房产套内实际使用面积(非建筑面积)不少于22㎡。
7.进城随迁子女。包括城区创业者的子女、进城务工者的子女、市外户籍随迁子女(具体见后文网上报名处)。
8.其他类:不属于上述7类对象,但确有需要在城区公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
(二)托班段
年满2周岁(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该批次具体招生办法在学前段招生结束后,通过江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敬请家长关注。
三、招生计划
幼儿园 | 小班 (人) | 托班 (人) | 咨询电话 | 联系人 |
江山市城东幼儿园 | 150 | / | 0570-4022445 | 廖老师 |
江山市城关幼儿园 | 100 | 20 | 0570-4033753 | 王老师 |
江山市江滨幼儿园 | 75 | 20 | 0570-4027635 | 祝老师 |
江山市城北实验幼儿园 | 75 | 20 | 0570-4110076 | 徐老师 |
江山市云宾幼儿园 | 75 | 20 | 0570-4373866 | 王老师 |
江山市江东科技幼儿园 | 75 | 20 | 0570-4025898 | 吴老师 |
江山市文锦幼儿园 | 175 | 40 | 0570-4373555 | 薛老师 |
江山市文苑幼儿园 | 150 | 40 | 13454049791 | 刘老师 |
江山市虎山幼儿园 | 100 | 40 | 13735065883 | 徐老师 |
江山市健盛幼儿园 | 125 | 40 | 0570-4379912 | 杨老师 |
江山经济开发区幼儿园 | 75 | 20 | 0570-4688268 | 江老师 |
江山市凝秀幼儿园 | 75 | 40 | 13757034004 | 程老师 |
江山市东晨幼儿园 | 75 | 20 | 15857065551 | 毛老师 |
江山市行知幼儿园 | 75 | 20 | 13675713411 | 杨老师 |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生分为线下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类。
(一)线下报名
1.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子女
根据《浙江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录对应配套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女,此类适龄对象的监护人于2026年6月30日17:00前到对应幼儿园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所需材料:报名表、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政策保障适龄儿童
符合政策保障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或相关单位)在2026年6月30日17:00前持相关材料到市教育局幼职成教科(401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符合政策保障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统筹完成预录取。
(1)符合烈士子女政策保障对象需提供报名表、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策保障对象的需提供报名表,所属部队、消防救援队伍、公安等部门相关证明,军官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属及适龄对象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积极推行“长幼随园”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兄(姐)同一幼儿园入园。此类适龄对象的监护人在2026年6月30日17:00前持下列材料到相应幼儿园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共富搬迁”对象子女
符合此类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在2026年6月30日17:00前到市教育局幼职成教科(401办公室)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区住宅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搬迁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网上报名
1.报名对象
(1)城区户籍适龄儿童。需在报名平台上上传居民户口簿。
(2)有房无户对象子女。需在报名平台上上传城区住宅不动产权证和居民户口簿。
(3)进城随迁子女。
①城区创业者子女:在江山城区经营实体或创办企业者子女(注册地、经营地在城区,营业执照办理已连续满3个月且继续运营的)。需上传营业执照、户籍材料。
②进城务工者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江山城区工作,至2026年6月江山市社保已连续缴纳满3个月且正常续保。需上传务工合同、银行打印工资流水或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屏,社保缴纳凭证、户籍材料。
③市外户籍随迁子女:适龄对象为江山市外户籍,且其父母或适龄对象本人至少一方,已取得我市城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或满3个月及以上居住登记材料。需上传江山市城区居住证或户籍与监护信息、居住就业信息等。
(4)其他类。确有需要在城区公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需上传户口簿、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等佐证材料。
2.报名操作指南
(1)电脑端: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注册个人账号→定位衢州市江山市→搜索“江山入园”→进入幼儿园入园一件事联办在线办理。
(2)手机端:浙里办APP
下载APP并完成注册、登录→定位衢州市江山市→搜索框“江山入园”→进入幼儿园入园一件事联办在线办理→选择相应批次→按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3)无智能设备、无法自主报名家庭,报名期间,各公办幼儿园均设置报名便民服务点,工作人员全程协助办理。
(4)多胞胎适龄幼儿,监护人可自行选择共用一个号或者各取一号报名,仅可二选一,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系统2026年6月28日8:00开放,6月30日17:00准时关闭,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间段内,适龄幼儿监护人可对自己填报的信息及志愿进行修改。
五、录取办法
严格按照批次录取。同一批次报名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但符合资格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调配至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
第一批次: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子女,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长幼随园”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城区户籍生、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子女、“共富搬迁”对象子女;
第三批次:有房无户对象子女;
第四批次:进城随迁子女;
第五批次:其他类。
(一)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6年7月1日至7月2日。
2.注意事项:进入审核阶段后,一律不得修改志愿、报名信息。市教育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监护人可登录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如审核通过,将自动发送“审核通过”的相关信息到注册报名手机上。如审核不通过,报名系统将自动发送“审核不通过”的相关信息到注册报名手机上。如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审核结果有疑义,可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教育局幼职成教科401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二)电脑派位
1.派位时间:2026年7月9日(暂定)。
2.派位方式:严格按照批次录取。同一批次报名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但符合资格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调配至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电脑随机派位将在公证机构、社会监督员及纪检监察机关共同监督下进行;派位过程全程录像,派位结果通过短信告知家长,并通过“江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口张贴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派位结束后,各幼儿园完成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
六、招生纪律
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市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城区各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工作人员严守纪律、廉洁履职、依规办事。各公办幼儿园精心组织,主动做好政策答疑,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招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市教育局党建办举报电话:0570-4971678。市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570-4071980朱老师。
七、其他
各乡镇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参照本方案,依法依规自主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附件:江山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政策性保障、小区配套园、“长幼随园”等对象报名表
江山市教育局
2026年6月25日
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