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效,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江山市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主要包括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巡游出租车企业、客(货)运站企业等;交通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全市在建交通建设项目等。
二、行政检查计划安排
(一)日常检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通过现场和非现场巡查等方式开展日常检查。包括道路运输车辆、公路沿线、货运集散地、重点物流企业、“两客一危”企业、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客运站、维修驾培企业、交通工程项目等。(完成时限:全年)
(二)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检查,严格遵守检查时间安排,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及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进行反馈。(完成时限:全年)
(三)双随机抽查。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形式,对交通运输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完成时限: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执法队要按照年度检查计划的要求,充分把握交通运输行业规律特点,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对2026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语意重复>,明确检查重点和时限,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组织、有序推进。
(二)强化规范执法。规范检查程序,严格依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实施检查。检查人员在行政检查中,按照上级要求执行有关规定。
(三)强化执法协同。推动实施“综合查一次”,推行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联合执法。加强跨部门协作,持续反馈和改进执法机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提升执法质量和效率。
附件:江山市交通运输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