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73G/2026-1010403588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发文机关: |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6-09-24 |
为了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6〕21号)等文件要求,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关于调整江山市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调整江山市征地青苗附着物等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10月25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570-4670203
联系地址:江山市江滨路61号(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324100
线上方式:请点击线上意见征集
附件:
1. 《关于调整江山市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 《关于调整江山市征地青苗附着物等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3. 《关于调整江山市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4. 《关于调整江山市征地青苗附着物等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