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540K/2025-16610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坛石镇 成文日期: 2025-08-26
发文字号: 坛政〔2025〕35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HJSD99J-2025-000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废止《坛石镇公共资源交易及标后管理办法》(坛政〔2023〕40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坛石镇

各行政村、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总体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5〕7号)工作部署,做好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我镇对现行有效的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坛石镇公共资源交易及标后管理办法》(坛政〔2023〕40号)文件。

现将清理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布。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坛石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文号)

清理方式

1

《坛石镇公共资源交易及标后管理办法》(坛政〔2023〕40号)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