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40K/2025-16610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坛石镇 | 成文日期: | 2025-08-26 |
发文字号: | 坛政〔2025〕3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HJSD99J-2025-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各行政村、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总体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5〕7号)工作部署,做好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我镇对现行有效的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坛石镇公共资源交易及标后管理办法》(坛政〔2023〕40号)文件。
现将清理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布。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坛石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文号) | 清理方式 |
1 | 《坛石镇公共资源交易及标后管理办法》(坛政〔2023〕40号) | 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