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56H/2025-16444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3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山市美康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8万张人造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江山市美康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8万张人造板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凤林镇2007002#区块
建设单位:江山市美康木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杭州顶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江山市美康木业有限公司(原名:江山市美康装饰材料厂),位于江山市凤林镇2007002#区块。 企业于2007年10月委托衢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江山市环境科学学会咨询服务部编制了《江山市美康装饰材料厂年产28万张人造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7年9月26日取得江山市环保局文件关于《江山市美康装饰材料厂年产28万张人造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2007]149号),同意项目建设。2018年委托浙江大正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江山市美康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8万张人造板项目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大正(2018)第088号),完成竣工验收。 因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需要,企业决定淘汰现有2t生物质锅炉,并新增一条人造板生产线,在现有已建厂房地块上进行项目建设,新购置液压机组、压板机、指接机、砂光机、锯板机、多边锯、热压机、涂胶机、打包机、6t生物质锅炉等生产设备,利用杉木板,无醛胶水、三聚氰胺贴纸等原料,利用锯木板条、拼版、单板复合、热压、补腻子、砂光、三聚氰胺纸复合、锯边等工艺,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新增年产28万张人造板的生产能力,全厂达到年产56万张人造板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 1、木工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生物质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后采用水膜+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胶水废气无组织排放,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设置减震垫等。 固废: 收集的粉尘、木边角料、废布袋、废水沉渣、灰渣、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合理储存,集中外售给物资公司 废胶水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合理储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联系人:衢州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