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56H/2025-16443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6-30

衢州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5年7月2日拟对江山市沃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吨EPP新型缓冲包装材料、350吨EPS新型缓冲包装材料、150吨PE塑料袋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山市沃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吨EPP新型缓冲包装材料、350吨EPS新型缓冲包装材料、150吨PE塑料袋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江山市沃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吨EPP新型缓冲包装材料、350吨EPS新型缓冲包装材料、150吨PE塑料袋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大陈乡早田坂村大陈岭自然村50-2号

建设单位:江山市沃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杭州顶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随着消费者对产品保护要求的提高和环保意识的增强以及电商行业快速发展,EPP、EPS缓冲包装材料、PE塑料袋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塑料制品行业具有巨大的市场发展前景。江山市沃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拟利用自有厂房,建设年产350吨EPP新型缓冲包装材料、350吨EPS新型缓冲包装材料、150吨PE塑料袋生产线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外排;吹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外排;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水膜+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高空排放。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灌溉。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等,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储存,集中外售给物资公司;危险废物合理储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联系人:衢州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