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329988771Y/2025-16490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7-15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上半年度消费投诉公示及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5-07-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上半年,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接收消费投诉举报1919件,其中投诉1532件,按时初查率100%;举报387件,按时核查率100%,帮助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共计30.16万元。  

一、主要投诉类别情况见下表:

序号

类别

件数

1

商品类

1221


食品

362


通讯产品

124


装修建材

117


服装、鞋帽

115


家居用品

112


家用电器

52


智能设备

48


药品

35


首饰

26


其他

230

2

服务类

311


餐饮和住宿服务

129


教育培训服务

38


销售服务

20


专业技术服务

16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12


其他

96

二、重点领域

1.食品安全类

受理食品安全类投诉举报共250件,其中投诉220件,举报30件。投诉办结220件,投诉办结率为100%,举报核查30件,举报按时核查率为100%。

2.质量安全类

受理质量安全类投诉举报共436件,其中投诉410件,举报26件。投诉办结410件,投诉办结率为100%;举报核查26件,举报按时核查率为100%。

三、典型案例

99.96元商品实收100元。反向抹零,不行!

【案例简介】近日,消费者赵某在市区某超市买了99.96元的商品,收银员以无法找零为由实收100元。赵某认为,超市多收了0.04元,属于不合理收费,要求对超市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处理过程】接到举报后,江山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前往该超市进行了调查核实,超市负责人承认确有此事发生,其表示若用支付宝、微信或充值卡等支付方式,会精准计量到分币;若使用现金支付,现在市面上基本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不过超市会与消费者当场解释清楚,确实也存在少数消费者不理解超市做法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等规定,鉴于该超

市初次接到该类型价格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己责令其整改,不予立案处罚,并建议今后如遇此类问题,在确实无法找零的情况让,要尽可能地让利消费者;或采取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网络支付方式。超市负责人诚恳表示接受建议,同意退回多收赵某的差价钱或直接作全额退货退款,赵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四舍五入”的合法性存在明确边界。商家自愿“四舍”让利,如将7.94元按7.9元收取,属单方让利行为。而未经消费者同意,强制“五入”多收分位金额,则属违法行为。若商家未事先告知且消费者未同意,此类“反向抹零”行为涉嫌违反法律规定。

【消费提醒】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反向抹零”问题,

江山市市场监管局特提醒如下:

1.商家要恪守诚信经营原则。对于商家而言,“反向抹零”看起来是多赚了一点“碎银”,但损害的却是自身诚信,“抹去”的是消费者的信任,只有恪守诚信经营原则,本本分分做生意,才能让消费者看到诚意,才会想来消费。

2.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面对商家“反向抹零”侵犯自己的利益,消费者不能有“懒得计较”的心态,一旦发现“反向抹零”等侵权行为,不要因金额小而选择沉默,更不要抱着“维权嫌麻烦”“维权的事是学法律的人去做的”这种“局外人”心态,要勇于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寻求合适维权途径。发生消费争议时,消费者可先与商家进行协商;若无法和商家协商和解,可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或消协组织寻求帮助和调处,也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