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209A/2025-164905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6 |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江山市民政局委托浙江刚诚律师事务所负责对江山市特困人员“一院供养”工作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深化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水平,计划按四个片区5个供养点位安置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同时根据供养点位调整情况,对16家公办养老机构进行保留、撤并或转型,保留9家,撤并6家,转型1家。
二、评估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江山市民政局
三、评估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刚诚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江山市锦绣大道8号7楼
联系方式:廖先生,0570-4027775
邮箱:262530789@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此次事项实施工作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事项实施是否影响公共利益,有何诉求;
2.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注意哪些方面;
3.对事项实施持有何种态度;
4.有何意见和建议;
5.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五、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7月24日,共7个工作日,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联系人:王英杰
联系电话:0570-4579072
联系地址:江山市南一街8号209办公室,邮编:324100
电子邮箱:2268406825@qq.com
江山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