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市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99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07-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周羽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全面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号》的建议(第99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我市于2023年1月起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执行衢州市统一的医保个账政策,允许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建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考虑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避免加重企业负担,衢州市选择尊重企业(含灵活就业人员)的意愿,由企业(含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建账。选择建账后,在缴费方面,企业每月按缴费基数的8.5%缴纳职工医保费,比建账前增加3%;在职职工个人每月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职工医保费,比建账前增加1%;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按缴费基数的10.5%缴纳职工医保费,比建账前增加4%。在待遇发放方面,在职人员按缴费基数的2%计入医保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按退休时核定养老金的2.9%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目前我市大部分国有企业、部分民营企业(如江山捷尔世阻燃材料有限公司)及少数灵活就业人员已在医保经办机构建立个人账户。

根据国家医保局门诊共济改革的指导精神,在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下,衢州市于2025年开始实行门诊保障改革,出台了《衢州市进一步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衢政办发〔2024〕40号),对用人单位的缴费标准、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进行调整优化。创新设立个人账户补助机制,即从2025年1月起,对未建立医保个人账户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进行账户补助,补助标准为10 元/人/月,在不增加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负担的情况下实现全员建账,进一步提高了职工医保的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江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