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48N/2025-164461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发文机关: |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01 |
根据《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医保发〔2023〕8号)和《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经办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医保发〔2023〕1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三季度集中受理申请江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日期
2025年7月1日至8月31日
二、受理范围
江山市医保区划范围内的医药机构。
三、申报材料
按照《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经办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医保发〔2023〕16号)文件要求,提交预登记流程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江山市民声路46号204室;
联系人:江山市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两定管理科徐佳星;
联系电话:0570-4116557。
江山市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日
附件:衢医保发〔2023〕16号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经办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