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告江烟公[2025]第 4011号
2025年 5月 23日,我局在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 G3京台高速江山收费站出口查获卷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日内到江山市烟草专卖局(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环城西路 134-1号,联系人:吴剑,联系电话:0570-4012332)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江山市烟草专卖局
2025年 6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