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73G/2025-164315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26 |
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浙(2022)江山不动产权第0019202号 | 王根仙 | 宅基地使用权 | 江山市贺村镇大贤坂村叶村自然村 |
公告单位:江山市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