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559G/2025-16423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发文机关: 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5-06-24

出租车司机醉驾载客 砸了自己的“饭碗”

发布日期:2025-06-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喝了点酒当时没什么感觉,以为没关系的。”近日,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出租车司机王某懊悔不已。这位从业十余年的司机,因一时侥幸酒后载客,将永久失去赖以为生的工作,更将面临刑事追究。

6月4日晚,乘客邵某在江山客运南站外拦下一辆显示“空车”状态的出租车,由出租车司机王某载其回家。车辆行至南门路时,遇交警设卡查酒驾。王某因涉嫌醉酒驾驶被交警当场带走进行抽血检测,邵某只得步行回家。

据警方调查,当晚18时30分许,王某与友人在附近聚餐,席间饮用了白酒和啤酒。餐后,自恃酒量好的王某认为“不影响拉客”,便驾车返回客运南站继续营运,岂料在运送乘客邵某途中就被交警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郑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2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随后,交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最终血液酒精含量确认为130mg/100ml,远超醉驾国家标准。依据法律规定,郑某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更为严厉的是,他将被终生禁止驾驶营运机动车。即使以后重新取得驾驶证,也不得再驾驶营运车辆。

警方提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性质极其严重,后果不堪设想。广大驾驶员务必严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律红线,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以免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