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81B/2025-16422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23 |
各乡镇(街道)党政综合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各有关主体: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农业“双强”行动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农业有效投资,加强“双强”项目储备建设,根据《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浙农计发〔2024〕1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农业“双强”项目建设“百日攻坚”大走访大服务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江山市2026年省级农业“双强”项目储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为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应有固定经营场所,用地符合规定。
二、建设内容
申报项目范围分为三大类,包括: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现代设施农业(农艺农机融合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和种业振兴基地(平台)建设项目,具体支持方向、绩效目标、建设内容等要符合《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规定的要求。
三、申报材料
1.农业“双强”项目申报简表;
2.农业“双强”项目建设方案;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建设区域现状照片;
5.建设内容布置详图;
6.工程设计及预算书;
7.用地证明;
8.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要求。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要切实可行,投资预算符合市场行情,自筹资金已落实,用地等开工实施条件具备。
2.申报程序。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申报方式,各申报主体需将项目申报简表、项目建设方案同其它资料(一式两份),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审核后,纸质及电子文档一并提交相关业务指导单位(见附件1)。业务指导单位根据相关建设指引、导则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及材料的质量进行把关。后统一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222办公室(联系人:柴宇浩)。
市农业农村局在省厅下达申报通知后,将会同财政局组织专家对2026年度拟建设储备项目开展评审,择优推荐上报。列入省农业“双强”项目库的,由省级统一安排农业“双强”项目资金。其它所需材料后续根据上级要求补充或调整。
附件:1.农业“双强”项目业务指导单位清单
2.农业“双强”项目申报简表
3.农业“双强”项目建设方案(模板)
4.农业“双强”项目名称规范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