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495J/2025-163398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清湖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根据《江山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4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江财预〔2023〕147号)精神,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及2024年街道资金支出情况,经审核研究,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2024年预算安排调整如下:
一、收入预算安排调整情况
2024年收入年初预算7405.09万元,调整后6855.9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由年初2482.22万元调整为3561.5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由年初0万元调整为508.67万元;
3.其他收入由年初4922.87万元调整为2785.74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调整情况
按功能分类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年初3518.75万元调整为3426.83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由年初32.29万元调整为28.9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年初583.71万元调整为498.62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由年初50万元调整为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由年初1600万元调整为856.37万元;
6、农林水支出由年初1348.28万元调整为1271.19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由年初222.07万元调整为212.81万元;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由年初50万元调整为0万元;
9、教育支出由年初0万元调整为52.5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
(一)工资福利支出由年初1875.09万元调整为2197.2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由年初154.64万元调整为2313.76万元;其中办公费由年初15.3万元调整为25.44万元,邮电费由年初13.3万元调整为50.31万元,公务接待费由年初5.08万元调整为1.12万元,福利费由年初78.55万元调整为1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由年初30.57万元调整为74.5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由年初56.93万元调整为385.08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由年初1932.02万元调整为2262.8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由年初154.64万元调整为2313.76万元。
上述调增或调减是根据实际发生额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