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495J/2025-163397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清湖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根据《江山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3年市级预算的通知》(江财预〔2022〕191号)精神,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及2023年街道资金支出情况,经审核研究,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2023年预算安排调整如下:
一、收入预算安排调整情况
2023年收入年初预算7511.68万元,调整后6867.0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由年初2035.05万元调整为2554.8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由年初0万元调整为261.19万元;
3.其他收入由年初5476.63万元调整为4051.06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调整情况
按功能分类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年初3605.91万元调整为2928.22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由年初34.69万元调整为27.3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年初834.12万元调整为498.77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由年初232.09万元调整为99.4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由年初1560万元调整为1547.65万元;
6、农林水支出由年初998.9万元调整为1201.85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由年初205.97万元调整为258.68万元;
8、教育支出由年初40万元调整为44万元;
9、其他支出由年初0万元调整为261.19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
(一)工资福利支出由年初1907.96万元调整为2002.9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由年初73.53万元调整为2719.17万元;其中办公费由年初16.05万元调整为15.59万元,邮电费由年初14.01万元调整为14.26万元,差旅费由年初5.99万元调整为21.18万元,培训费由年初0.22万元调整为5.3万元,公务接待费由年初5.08万元调整为2.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由年初32.18万元调整为32.16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由年初53.55万元调整为647.86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由年初2184.74万元调整为2103.1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由年初279.94万元调整为284.72万元。
上述调增或调减是根据实际发生额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