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2175/2025-16333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贺村镇 | 成文日期: | 2025-02-13 |
发文字号: | 贺政〔2025〕20号 |
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居住条件,切实做好贺村镇农村环境提升服务,贺村镇委托45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提升服务工作。
一、考核时间
按年度对各行政村农村环境提升效果开展明查暗访,具体时间由镇创建专班自行确定。
二、考核对象
(一)全镇45个行政村分二类村,分别为普通村(30元/人)和经济薄弱村(32元/人)进行考核。
普通村(38):富益村、溪淤村、贺村村、丰益村、狮峰村、东山头村、敖坪村、友爱村、幸福村、大贤坂村、湖前村、八里坂村、河东村、山底村、吴村村、三塘村、水晶山底村、羡家村、后源村、龙头村、贺山头村、寺后村、耕读村、山塘村、淤头村、淤前村、石后村、棠坂村、高路村、达埂村、礼贤村、市上村、陈塘村、乌鹰垄村、通贤村、万青山村、永兴坞村、华塔村
经济薄弱村(7):达埂村、佛堂村、青塘尾村、长埂村、明星村、严麻车村、南塘村、诗坊村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人员组成。由镇创建专班统一组织实施。检查组由镇创建专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采取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村社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考核采取百分制,由实地检查(60分),暗访检查(30分),机制落实(10分)。
1.实地检查(60分)。检查组对各行政村以六乱整治、公共环境、美丽庭院、农村公厕等情况对照附件1《贺村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实地测评卡》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实地检查分值取检查人员的平均分。
2.暗访检查(30分)。镇创建专班对各行政村进行暗访回头看,督查结果形成问题反馈清单,交办到村,村需在交办时间内完成问题点位整改。
3.机制落实(10分)。各行政村结合实际制定农村环境卫生提升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健康家庭、有礼家庭、美丽庭院等评选活动,并对评选结果进行流动红旗表彰。
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情况汇总,针对督查情况,对需整改的问题交办到村进行整改,整改未完成的在年度考核中予以相应考核扣分。
(三)上级要求纳入考核的内容,按上级要求进行加扣分。
四、考核措施
(一)挂钩示范村竞争性评比。对于参与2025年度“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沿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示范村竞争性评比的行政村,给予每村10万元的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提升。如在衢州市综合考评结果中排名末两位或被约谈的,以行政村(社)为单位扣除10万元/村的资金。
(二)挂钩年度服务费。镇与各行政村订立服务合同,采用服务费的形式进行支付,每个村按照市里上一年度农经系统认定人口数,由镇财政支付30元/人(经济薄弱村为32元/人),年底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服务费资金,根据各行政村农村环境提升年度考核排名考评得分,确定拨付服务费,第1-10名,给予全额拨付;第11-30名,拨付总额的95%;第31-40名,拨付总额的90%;第41-45名,拨付总额的85%。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行政村对辖区内的农村环境提升工作进行“网格化”管理,规范考核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规范操作。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检查范围和要求开展实地抽查,对照评分标准逐一打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增强执行力、担当力,确保考核结果如实反映环境卫生的真实情况。各行政村要严肃财经纪律,切忌挪用截留村级保洁经费和相关奖补资金。
(三)坚持部门联动。镇职能办公室要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提升,经常性深入到联系行政村开展调研、督查和指导,充分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组团联村成员作用,切实增强合力,更好地推动农村环境面貌的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四)坚持综合治理。要坚持将环境卫生督查考核与推进“诗画风光带”“农房管控”、美丽集镇、美丽庭院、卫生创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有机结合,与“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农村保洁资金自筹等监督体制有机结合。通过督查考核,巩固成果,解决突出问题,整体提升我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本办法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由贺村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宣传)、经济生态办公室(农办)负责解释。
【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度贺村镇农村环境提升服务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