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81B/2025-163278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1 |
各农业主体:
为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经济效益,探索秸秆饲料化高值利用新途径,决定开展江山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饲料化高值高效利用试点公开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主要内容:围绕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的关键技术展开研究,并在2026年5月底前完成结题;
2.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元),主要用于设施设备、试验检测、调查记载、技术资料等。
二、申报对象
本市范围内注册并常态化运营的农业主体,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
2.具备良好基础设施条件、技术和管理能力,标准化养殖牛、羊存栏量在1000头以上;
3.形成核心技术1项以上(含1项)。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实施方案、投资预算、进度安排、预期效益等);
2.实施方案简表(详见附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4.土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报事项
1.申报程序。主体自愿申报,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江山市农业农村局204室,联系人:童鑫,联系电话:15957015071(685071)。
2.申报要求。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内容要切实可行,投资预算符合市场行情,具备实施条件。
3.初审阶段。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完整、符合申报要求,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农业主体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4.专家评审。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指标包括项目的创新性、技术可行性以及团队实力等。
5.公示阶段。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实施主体,对拟实施主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5年农作物秸秆饲料化高值高效利用试点的实施主体。
6.验收事项。实施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并准备好项目验收相关材料,由江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
附件:实施方案简表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实施方案简表
课题名称 | |||||
实施主体 | |||||
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实施地点 | |||||
团队实力 | |||||
研究方向及 主要内容 | |||||
资金使用安排 | 主要内容 | 数量 | 价格 (元) | ||
…… | |||||
合计 | |||||
进度安排 | |||||
效益分析 | |||||
申报主体承诺: 本次申报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违规,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理。 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评审意见: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