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4525/2025-163268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1 |
为减轻民营企业招工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根据《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招工服务的通知》(衢市人社发〔2019〕103号)文件精神,给予在江山市参加社会保险(含五险)的民营企业(不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劳务派遣至江山市民营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用新员工(上年度无衢州市企业参保记录的法定劳动年龄段人员)给予新招用员工招工补贴。
在第一批发放后,根据前期企业电子申报、系统预审核,附件1中为已预申报企业(具体通过名单请联系林宇航获取)。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附件1中企业下载、填写申请表(附表2),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交到江山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107办公室。
第二批申报时间:2025年5月21日--2024年6月6日(本次为最后一批次申报)
通讯地址:江山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招聘服务科(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107室
联系人:林宇航
联系电话:0570-4022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