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5756/2025-16306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张村乡 成文日期: 2025-02-28
发文字号: 张政发〔2025〕1号

张村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张村乡

乡机关各办公室、各行政村:

《2025年度双随机检查工作计划》已经乡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乡机关各模块(办公室)、各行政村合理安排时间,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抓好落实,确保顺利完成本年度计划。

2025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要求,按照行业主管、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乡执法权限、人员数量、技术装备以及监管企业的状况,特制定本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水平,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对标“全面安全、全域安全、全程安全、全量安全”要求,紧紧围绕“遏重大.控较大、降总量”目标,聚焦高风险企业、高风险环节、易导致群死群伤生产经营单位和易发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利用“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在线”“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等信息化手段,持续提高执法精准度,科学合理安排我局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任务完成率、监督检查事前告知率、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通过编制2025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年度监督执法计划,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时间、程序、对象、内容和重点,避免监督检查缺位、错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监督检查单位

(一)重点企业。根据企业不同的安全风险,列入我乡本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的重点企业共1家,每月都检查一次。(详见附件1)

(二)一般企业。 指辖区重点企业以外的企业,列入我乡本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的一般企业共6家(详见附件2),每月检查2家以上,全年全覆盖。

三、监督检查内容和措施要求

(一)监督检查内容

“互联网+监管”平台的检查事项为必查内容,同时可根据企业实际和专家建议,对不同类型企业在检查方案中增设相关检查内容,未尽事项可参照下列内容开展现场检查: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5.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监督检查措施要求

1.突出风险管控。监督检查要摸清企业的安全风险点,督促企业落实好双重预防机制,积极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管理,督促企业全面提高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

2.精准高效检查。监督检查必须要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必须到厂房车间生产一线,根据企业分级分类情况,高风险企业实行“检查+专家”。监督检查要找准问题关键,按照问题严重程度,切实采取责令当场改正、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工撤人”、强制停电、暂时停产整顿等各类处置措施。

3.整改销号闭环。监督检查要建立事故问题隐患清单,对照整改要求逐一复查销号。复查中发现的新问题隐患,必须重新建立清单,不得新老问题混合循环,严格做到检查、整改、销号各环节到位和全过程闭环。

四、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和实施是乡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各相关业务模块(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聚焦精准执法,及时研究细化并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任务。执法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技能,按计划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二)规范执法程序。执法人员要按《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的要求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加强执法过程管理,依法适用责令当场改正、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对于可能发生现实危险,依法作出“停工撤人”等现场处置措施时,应作持续关注;对于不履行现场处置措施的,及时采取停电、停气等强制措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

(三)明确检查重点。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执行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随机选取检查对象,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检查人员要100%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统筹安排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确保每家单位的初查和复查时间不少于1天。对露天“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以及同一作业场所工位在30人以上的涉爆粉尘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

(四)统一检查标准。按照监管标签,科学合理确定检查内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依法采取暂时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治理、行政处罚等措施,对重大隐患的整治率达100%,对于整治不合格或逾期不整治的,立案查处率达到100%。

(五)加强执法宣教。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把矛盾纠纷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创新宣传方式,强化以案释法,定期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不断增强公众法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大举报奖励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尤其是企业内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增值化服务,大力协助企业纾困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