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本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能;抓好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等应急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
(二)拟定属地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等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和落实责任书,督促行政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抓好落实,并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
(三)负责监督管理属地单位、场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等情况,定期开展风险隐患研判分析,提出精准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巡逻巡查等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按赋权(委托)事项依法查处。
(四)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投诉举报工作,引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
(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