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48N/2025-162258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发文机关: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4-09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

发布日期:2025-04-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没想到我自己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还能给爷爷用,这个家庭共济政策真是想到我们心坎里了!”近日,市民张先生在市医保中心咨询医保个账家庭共济业务后,对新政策连连称赞。自浙江省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新政策实施以来,像张先生一样受益的参保群众越来越多。

新政策拓宽了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此前,个人账户仅限配偶、父母、子女使用,而新政将浙江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全部纳入近亲属范畴。这项惠民举措通过盘活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做到“一人参保、全家共享”,真正实现了“小账户”撬动“大民生”。

家庭共济关系的绑定、变更或者解除,市民都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政务服务网、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个人操作有困难的,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江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

“家庭共济改革不是简单的资金流转,而是通过制度创新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减轻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