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81B/2025-162235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08 |
各乡镇(街道)党政综合办: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低收入农户持续稳定增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千户万鸡”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鼓励支持低收入农户(以下简称农户)利用自有庭院或闲置场地开展江山乌骨鸡养殖,实现户均年增收1000元以上。
二、参加对象
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思路,2025年每个乡镇(街道)各摸排推荐5个(含)以内行政村,在有养殖条件和养殖意愿、参与积极性高的农户中开展养殖试点。鼓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兴村公司、相关生产经营主体等积极参与,并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政策举措
(一)种源供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具体可由乡镇(街道)、村自行确定。
(二)实施形式。按照补助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农户提供一定规格的乌骨鸡优质鸡苗,由农户利用自有庭院或闲置场地进行养殖。
(三)技术指导。市乡村振兴局统筹协调,切实抓好技术指导,并根据农户需要,印发技术资料、整合农业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地将信息送达农户。
(四)产品销售。产品由农户自行销售。结对帮扶部门、干部要提供信息积极助农销售,借助乡镇食堂、村共享食堂等途径稳定扩大乌骨鸡销售渠道。
(五)补助内容及标准
1.补助内容。江山乌骨鸡优质鸡苗。
2.鸡苗标准。选自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健康种鸡场,50日龄以上、重约0.4kg,雏鸡大小均匀、绒毛有光泽、精神活泼、叫声响亮。
3.补助标准。每户补助鸡苗10羽。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宣传。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开展调查,充分掌握辖区内农户养殖意愿、养殖条件和养殖规模。积极开展“千户万鸡”活动政策宣传,鼓励引导农户积极参与活动。
(二)项目申报。按照《江山市衔接资金产业增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各村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主体进行申报,乡镇(街道)统一汇总审核后报送市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局审核后下达项目建设计划。
(三)项目实施。项目计划下达后,乡镇(街道)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组织各村按照上报计划实施。
(四)项目验收。各村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衔接资金产业增收项目管理要求,由乡镇(街道)、村委会组织验收,并将相关验收资料提交市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局根据乡镇(街道)验收结果开展抽验、复查等工作。
(五)考评激励。对管理规范、报账资料齐整、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在其他衔接资金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对虚报鸡苗数量并转移用途或用于非“千户万鸡”活动对象的乡镇(街道)、村,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市财政局视情况采取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暂停安排下年度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等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村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户积极参与。要主动与市级行业部门、各类经营主体对接,千方百计为养殖产品找销路。要及时汇总项目申报、日常管理、支付核算、完工验收等相关资料,并妥善保管备查。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千户万鸡”活动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和问责问效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三)加强总结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总结提炼“千户万鸡”活动带动农户增收的成功案例和经验,鼓励探索创新多种类型的农户帮扶模式,营造合力推进农户增收的良好氛围。
附件:1.江山市“千户万鸡”活动项目申报表
2.江山市“千户万鸡”活动项目验收表
江山市乡村振兴局 江山市财政局
2025年4月7日
附件1
江山市“千户万鸡”活动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业主 | |||
建设地点 | |||
养殖数量 (羽) | 申报补助 金额(万元) | ||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
实施内容、绩效或增收保障等情况 | |||
村级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江山市“千户万鸡”活动项目验收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业主/电话 | |||
建设地点 | |||
规模或数量 (羽) | |||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 核定补助 金额(万元) | ||
验收内容及 完成情况 | |||
乡镇(街道) 验收组意见 | 验收组成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