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56H/2025-16282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4-28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5年4月30日拟对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石门分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石门分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石门分院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石门镇溪底村

建设单位: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石门分院

项目概况: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石门分院拟在江山市石门镇溪底村实施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石门分院迁建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0000万元,建设用地面积100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等,以及室外停车、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并配备必要的医疗办公设备。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本项目在院区北侧新建一套污水处理站,设备采用全地埋式结构,处理规模为90t/d,废水经格栅+调节池+一体化设施(缺氧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纳管。 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收集经次“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内设置机械通风设施,经通风竖井在建筑物屋顶高空排放;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由油烟专用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柜收集后引至屋顶排放。煎药废气通风柜收集后引至屋顶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 辐射:放射装置安放在屏蔽性能满足辐射防护要求的建筑物内,四周墙壁为实心红砖+硫酸钡防护涂料,顶棚为混凝土+硫酸钡涂料,防护门为铅板,观察窗为铅玻璃,机房采用排风扇进行通风。机房设置工作指示灯,机房门外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配备符合要求的辅助防护用品。医院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X射线装置机房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和评估。 固废:新建有垃圾站、医疗废物暂存间,分类、分区存放各类固体废物。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