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4525/2025-162846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根据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江山市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江人社(2024)31号)文件精神,本市范围内的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电商企业为毕业年度),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保险之和。期限为1年(电商企业不超过3年)。现将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1.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5月6日。
2.联系地址: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108室。
3.联系电话:0570-4013856。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
【2025年第1批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名单公示--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