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48N/2025-162827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发文机关: |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9 |
为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基金安全监管和医保工作监督,规范医疗保障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保基金安全,实现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助力提升医保服务社会满意度。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经过资格审查、会议研究,决定聘请周羽等4名同志为江山市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现予以通告。
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有权对全市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医保基金使用、医保经办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配合开展医保政策宣传。
附件:江山市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名单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