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56H/2025-16260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2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华电上余75MW农业林业光伏生态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华电上余75MW农业林业光伏生态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上余镇塘岭二村
建设单位:华电浙江江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增加10MW的装机容量光伏电站,用地面积增加了400亩(见附图3),增加27286块550Wp光伏组件,增加225kW组串式逆变器55台,增加5台2500kVA箱式变压器。江山市华电上余光伏扩容项目(二期)接入一期110kV 升压站,一期110kV升压站已考虑本期接入容量。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营运期光伏板定期使用清水清洗,清洗废水直接降落至地表,用于下方种植物灌溉;光伏区不设置生活区; 声环境:选择低噪声的箱变;对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 固体废物:废太阳能电池板由生产厂家直接更换带走处理; 生态环境:根据季节和当地耕作制度合理安排耕作时间以及种植经济作物的种类,对项目用地进行合理耕作,同时禁止员工捕杀鸟、兔、鼠等野生动物,合理施肥和灌溉农田,防止水土流失。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