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3219/2023-15698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文机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5-17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建设厅、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的通知》(浙建村发〔2022〕10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紧盯考核任务。按照年度考核要求,衢州市2023年需完成农房常态化网格巡查18万户以上,各县市区需完成3万户以上巡查。系统考核以农房“浙建事”系统归集数据为准,具体由网格员落实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工作并在基层智治系统同步操作,农房浙建事系统将对巡查和房屋信息数据与基层智治系统进行共享。

二、明确巡查要求。巡查频次:按照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的巡查频次落实四类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管理工作,详见《农村房屋巡查分类表》;巡查重点:重点聚焦城乡结合部、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房屋。

三、加强部门联动。以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为牵引,依托农房“浙建事”系统,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各地建设部门与政法委联合对网格员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各地建设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工作方案,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四、强化要素保障。体制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统筹指导辖区内农村房屋网格巡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配合;资金保障:按照《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强化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管理的经费保障;宣传保障:各地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环境。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工作的通知.pdf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衢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