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48N/2025-162411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发文机关: |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4 |
根据《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医保发〔2023〕8号)和《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医疗保障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经办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医保发〔2023〕16号)等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专家综合评估、网站公示,确定江山市大桥镇陈家村卫生室等7家医药机构为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附件:2025年度江山市第一批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江山市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