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881472061688X/2025-16211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5-04-01 |
各科室,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综合联络中心:
因人事调动及工作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印发的《江山市乡镇(街道)、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江组发〔2019〕10号)文件要求,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郑益飞同志任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基建房产科科长(试用期六个月);
姜煜晨同志兼任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办公室负责人;
免去:
郑益飞同志的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基建房产科副科长职务;
姜淑梅同志的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办公室负责人职务;
毛小莲同志的江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党组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