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56H/2025-16121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0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森豪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0m³指接板,15000m³细木工板,50000m³生态板(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30000m³胶合板等人造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森豪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0m³指接板,15000m³细木工板,50000m³生态板(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30000m³胶合板等人造板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贺村镇银丰路2号
建设单位:浙江森豪木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由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每小时2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属于淘汰类,因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需要,企业决定将原有项目中2吨生物质蒸汽锅炉改为4.5吨生物质蒸汽锅炉,故实施本次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已建7839.26平方米厂房,新购置热压机、抛光机、打磨机、砂光机等生产设备,利用衫木板条、无醛胶粘剂等原料,利用烘干、热压、涂胶、抛光、打磨、砂光等工艺,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年产30000立方米指接板,15000立方米细木工板,50000立方米生态板(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30000立方米胶合板的生产能力,企业全厂达到年产人造板14.3万立方米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1、木工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2、生物质燃烧废气经水膜+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3、胶水废气无组织排放,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送至江山市贺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固废:收集的粉尘、木边角料、废布袋、废水沉渣、灰渣、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部门;危废:废胶水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设置减震垫等。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