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970D/2025-16201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8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部分科室职能进行调整,通知如下:
产业科:划出“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负责经信系统绩效考核。负责工业平台(小微园)的空间规划、产业布局。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特色小镇建设。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参与产业对口支援与山海协作。承担工业强市建设相关工作”职能。
项目管理科:划入“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负责经信系统绩效考核。负责工业平台(小微园)的空间规划、产业布局。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特色小镇建设。承担工业强市建设相关工作”职能。增加“省、市对县综合考核”职能。划出“提出市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统筹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各类项目、试点、示范、品牌等对接争列工作,负责提出争取建议、制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项目争取、管理、评价等工作”职能。
投资科:划入“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参与产业对口支援与山海协作”职能。划出“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及产业化专项、重大技术装备攻关、首台(套)装备的认定和推广应用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规划、政策和措施,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育和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及产业化应用,推动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拟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职能。
数字经济科:划入“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及产业化专项、重大技术装备攻关、首台(套)装备的认定和推广应用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规划、政策和措施,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育和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及产业化应用,推动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拟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职能。
办公室:划入“意识形态”职能;划出“人大政协提议案办理”职能。
人事科:划入“人大政协提议案办理”职能;划出“意识形态”职能。
中共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