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481/2025-161989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7 |
发文字号: | 江教 〔2025〕17号 |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35号)和《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衢教〔2025〕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等5门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卷面总分值为620分。具体考试科目、卷面分值、考试形式、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见下表:
科目 | 卷面 分值 | 考试 形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时长 | |
语文 | 120分 | 闭卷 | 6月21日 | 上午 | 9:00-11:00 | 120分钟 |
科学 | 160分 | 闭卷 | 下午 | 13:30-15:30 | 120分钟 | |
数学 | 120分 | 闭卷 | 6月22日 | 上午 | 9:00-11:00 | 120分钟 |
社会 | 100分 | 闭卷 | 下午 | 13:30-15:10 | 100分钟 | |
英语 | 120分 | 闭卷 | 16:10-17:50 | 100分钟 |
“体育与健康”总分40分。全市体育考试须于2025年5月15日前结束。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25年江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学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未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江山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2)非江山市户籍,具有江山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无初中学籍的学生;
(2)初中一、二年级在校生和已注册过高中段学籍的人员;
(3)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处罚尚未期满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025年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江山市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江教〔2020〕85号)执行。要求升入省一级重点中学、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的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总评成绩“品德表现”维度要达到合格以上,其他三个维度至少1A2B等第以上;要求升入其他普高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
三、高中招生工作
(一)切实规范招生范围
按照属地招生要求,我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面向江山市招生,并实行同步招生。除实验中学美术特色生可在衢州市范围内跨区域招生,其他类型普通高中在江山市范围内招生。
综合高中招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开展,纳入普通高中统一招生体系,不得跨区域招生。
(二)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教育资源和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和实施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将实施普通高中扩容增量计划,有序扩大公办普高招生规模,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报衢州市教育局、发改局批准后实施。实验中学美术特色生在衢州市内跨县(市、区)招生计划由衢州市教育局核定。衢州市体艺(小语种)特色高中的特色生在我市招生计划由衢州市教育局核定。
(三)规范志愿填报平台使用
我市按政府数字化改革的要求建立网上高中志愿填报平台,全面实施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并纳入“衢州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管理,衢州市级平台与省教育厅中招平台数据贯通。每位江山市考生选择对应的“江山区块”填报志愿。所有招生类型均须在网络平台录取,市教育局加强招生计划和录取全过程管理,严禁任何线下招生、提前招生、零散招生,不在统一平台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中职学校志愿可填报到学校,考生志愿填报有多种选择。为落实衢州市职业教育“五统筹”改革的精神,每个区块将各类中职学校纳入同一招生平台有序招生,并与普通高中列入同一批次志愿同步录取。
全市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时间设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实验中学美术特色生的志愿填报时间按衢州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实施。未录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可以开展补录,具体补录规则由招生主管部门制定。
(四)严格规范招生录取类型
1.普通高中录取
(1)定向指标分配录取
江山中学按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70%作为指标分配生计划,指标生名额由市教育局依据初中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报考率等因素定向分配,实行分校录取。
(2)统招录取
统招录取是录取的主要形式,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当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并列分而超过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则按照考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获A等第数量从多到少录取;若以上两项仍相同,则按科学、语文、数学、英语四科顺序以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定向指标分配生录取时出现并列分情况,也按照此规定执行。
(3)特长生招生录取
特长生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在体育、艺术、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高中段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建设“世界围棋圣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衢政办发〔2022〕5号)文件精神,江山中学、滨江高级中学将围棋纳入高中特长生招生项目。
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学校提出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专业测试项目、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公开发布。4月25日至4月27日学生在网上招生平台上报名。5月由招生学校统一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测试结果和合格名单要向社会公示。
测试合格的考生均要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今年体育、艺术特长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不低于招生学校2023年和2024年统招录取分数线平均值的65%,科技特长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不低于招生学校2023年和2024年统招录取分数线平均值的90%。各招生学校可以结合本校实际适当提高特长生各招生项目的中考成绩最低要求,并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特长生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校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
(4)特色生招生录取
衢州市级体艺(小语种)特色高中学校实施特色招生试点,制定特色招生章程(含特色招生的类别、数量、标准、范围以及条件和程序等内容)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衢州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布。4月25日至4月27日学生在中招平台上完成线上志愿填报,每名学生最多填报三个体艺(小语种)特色高中志愿,5月至6月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对应学校志愿作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统招录取之前,按照中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方式进行录取。江山中学开展科技特色生招生试点,招生方案由学校参照衢州市级体艺(小语种)特色高中相关要求制定。
(5)跨设区市统筹招生录取
海航班招生按照浙江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25年招生方案列入提前批投档录取。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统筹招生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2.中职类学校招生录取
(1)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
招收体育特长生的中职学校提出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专业测试项目、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已取得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其他招录办法参照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
(2)中本一体化招生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按照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实行提前批单独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75%(艺术类等特殊专业招生除外)。考生提前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高(含特长生、特色生)、职高等招生录取,所填志愿自动作废。
(3)跨县域统筹招生录取
根据职业教育“五统筹”改革要求,衢州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中职学校跨县域招生计划,跨县域招生的专业应为各中职学校强优或扶持专业。
(4)统招录取
中职职普融通、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招生和普通三年制招生全部纳入平台统一招生。中职学校志愿填报到学校,参照普高统招录取方式实施。
中职学校可适度开展自主招生,招生指标一并纳入招生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注册学籍。
(五)严格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可加3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台胞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可加8分投档。参照《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浙教考〔2021〕39号)文件精神,2027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3.军人子女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浙江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浙江省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联〔2024〕2号)文件要求执行。
凡获得多项加分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项不得累加。
各校指导家长在4月15-1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让家长少跑腿。市教育局在5月17日前完成加分名单审核工作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加分名单及对应分值导入报名系统计入总分并报衢州市教育考试院备查。
(六)控制重复教育
各校不得招收往届毕业生在校就读,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所有往届初中毕业生均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江山中学不得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
其他相关事项参照《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衢教〔2024〕6号)和《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24〕10号)执行。本《通知》由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江山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7日
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