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56H/2025-16176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3-20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5年3月24日拟对浙江鑫厦年产30万张高档家具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鑫厦年产30万张高档家具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鑫厦年产30万张高档家具板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坛石镇占塘村98号

建设单位:浙江鑫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在原设定设备基础上,增加4t生物质蒸汽锅炉,在现有新建空闲厂房(用地5668m2)处,新购置热压机、冷压机、滚胶机、清边机、磨边机、砂光机、叠板机等生产设备,利用木板皮,胶水等原料,利用分选、斜磨、涂胶、铺装、冷压、热压、砂光、锯边等工艺,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年产30万张高档家具板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木工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生物质燃烧废气经水膜+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胶水废气无组织排放,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灌溉。

噪声防治需确保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等,加强管理,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