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970D/2025-161812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 |
发文机关: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1 |
发文字号: | - |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7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现将《江山市经信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5年度江山市经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度江山市经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江山市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政策 实施细则》 | 市经信局 | 外贸科 | 《衢州市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专项行动方案》(衢政办发〔2024〕34号)、《衢州市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专项行动方案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衢商务联发〔2024〕8号) | 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5月 |
备注:各单位在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