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481/2025-161180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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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江山市教育局机关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江山市教育局机关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舆论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2.负责全市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市委统战部做好教育系统统战工作。
4.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5.负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指导和评估工作。统筹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构建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
7.指导全市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
8.负责全市学籍学历、高中段招生考试管理工作。组织普通与成人高校招生与考试工作。参与拟订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9.负责全市教育信息技术工作的规划与指导。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10.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11.负责全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参与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
12.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市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13.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14.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和市委关于建设“清廉江山”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市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江山市教育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幼职成教科、教育督导科、校园安全监管科等7个科室。核定行政编制19名,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2人,核定事业编制44人,实有事业人员4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4人,编外用工1人。
二、2025年江山市教育局机关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教育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收支总预算36420.76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收入预算36420.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0185.34万元增加16235.42万元,增长80.43%,主要是上年年初预算在教育局机关的项目调整到各学校执行,造成教育局机关执行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757.76万元(上年结转1815.34万元),占98.2%;专户资金200.00万元,占0.5%;其他收入463.00万元,占1.3%。
(三)关于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支出预算36420.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0185.34万元增加16235.42万元,增长80.43%,主要是上年年初预算在教育局机关的项目调整到各学校执行,造成教育局机关执行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万元教育支出36015.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0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53.46万元,占4.0%;日常公用支出143.61万元,占0.4%;项目支出34823.68万元,占95.6%。
(四)关于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757.7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5757.7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万元、教育支出35352.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04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757.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0185.34万元增加15572.42万元,增长77.15%,主要是上年年初预算在教育局机关的项目调整到各学校执行,造成教育局机关执行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万元,占0.0%;教育支出35352.33万元,占9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33万元,占0.5%;卫生健康支出66.05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167.04万元,占0.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92.6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本级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45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劳动合同制等编外教师人员经费财政补助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30550.68万元,主要用于江山实验高级中学编外人员专项和民转公租赁费用。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项)xx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拨付到学校的二级项目预算,具体见预算表中项目支出明细。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7.22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6.0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8.04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6.0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7.04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公积金补贴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7.07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453.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143.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教育局机关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7万元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万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外县市及上级部门领导来我局学习考察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0万元,比上年预算3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3万元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5年江山市教育局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3.61万元,比上年预算176.86万元减少33.25万元,下降18.8%,主要原因是响应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号召,压减一般性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江山市教育局机关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或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江山市教育局机关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4823.68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4.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
15.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 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
16.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
17.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19.教育(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0.教育(类)普通教育(款)进修及培训(项)指: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