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8万套免漆门、3万套烤漆门、3000立方米指接档生产线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江山市青林木业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江山市峡口生态工业功能区
5、项目建设规模:江山市青林木业有限公司预投资3800万元,在江山市峡口生态工业功能区新增土地15亩,预新增建筑面积15348m2,实施年产8万套免漆门、3万套烤漆门、3000立方米指接档生产线项目(一期)。
6、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环保投资117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 要素 | 环境保护 对象名称 | 方位 | 最近距离 | 规模 | 保护目标 | |
厂界 | 喷漆车间 | |||||
空气 环境 | 王村村 | 南 | 约400m | 约500m | 约3100人 | 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 |
柴村村 | 西南 | 约1km | 约1.1km | 约3500人 | ||
峡南村 | 东北 | 约800m | 约900m | 约1700人 | ||
峡新村 | 北 | 约1.1km | 约1.2km | 约3500人 | ||
枫石村 | 东南 | 约2.0km | 约2.1km | 约1900人 | ||
连丰村 | 北 | 约1.6km | 约1.7km | 约1000人 | ||
峡西村 | 东北 | 约1.9km | 约2.0km | 约2400人 | ||
新和村 | 西北 | 约2.0km | 约2.1km | 约1400人 | ||
地表水 | 江山港 | 北 | 约1.8km | / | / | GB3838-2002 中的Ⅲ类标准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粉尘经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胶水废气主要为甲醛,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油漆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油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达标。
经预测分析,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和敏感点处的预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和《前苏联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CH245-7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2、对水环境的影响:水帘吸收废水和喷淋循环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不会对周边敏感点产生超标影响。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废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5、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油漆、固化剂和稀释剂泄漏、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以及废水、废气事故排放。经预测分析,在加强厂区风险管理,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环境事件发生的概率较低,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能最大限度减缓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治理措施:粉尘收集后经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胶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油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厂区排水为雨、污分流制,雨水排至厂区外雨水管网;水帘吸收废水和喷淋吸收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做好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废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要求,符合区域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应严格实施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项目营运后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环境标准,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周边2.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28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山市青林木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峡口镇生态工业功能区
联系人:巫根青 联系电话:15924066986(716986)
环评单位: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潮鸣苑16号
联系人:王峰 联系电话:0571-88958282
环评审批部门:江山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0-4989281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网站公开。
公示发布单位:江山市青林木业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