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江山市御尚缘家居有限公司年产6万套烤漆门、8万套免漆门、2万m2装饰护墙板及3000套整体衣柜、橱柜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6万套烤漆门、8万套免漆门、2万m2装饰护墙板及3000套整体衣柜、橱柜生产线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江山市御尚缘家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山市峡口镇生态工业园(峡口2014009-3#、2016005-2-1#区块)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5亩,总建筑面积10100平方米,新建2栋2层楼钢筋混凝土结构为主厂房,购置MJ6128型1000精密推台锯、镂铣机、高速压刨、五轴四面刨、503斜口平刨等国产设备,实施年产6万套烤漆门、8万套免漆门、2万m2装饰护墙板及3000套整体衣柜、橱柜生产线项目
总投资:4000万元
劳动定员:拟定员工80人,不设食堂、不安排员工住宿
生产班制:实行日班制生产,工作时间8:00~18:00,年工作时间300天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经现场实地调查,本项目所在地无自然保护区和其它人文遗迹,评价范围内有关水、气、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1。
表2-1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 环境保护 对象名称 | 方位 | 最近距离 | 规模 | 保护目标 | ||||
厂界 | 喷漆车间 | ||||||||
空气 环境 | 王村村 | 南 | 约60m | 约105m | 约3100人 | 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 | |||
柴村村 | 西南 | 约820m | 约870m | 约3500人 | |||||
峡南村 | 东北 | 约930m | 约980m | 约1700人 | |||||
峡新村 | 北 | 约1.5km | 约1.5km | 约3500人 | |||||
枫石村 | 东南 | 约1.7km | 约1.7km | 约1900人 | |||||
连丰村 | 北 | 约1.9km | 约1.9km | 约1000人 | |||||
峡西村 | 东北 | 约2.2km | 约2.3km | 约2400人 | |||||
新和村 | 西北 | 约2.3km | 约2.3km | 约1400人 | |||||
地表水 | 江山港 | 北 | 约2.2km | / | / | GB3838-2002 中的Ⅲ类标准 | |||
声环境 | 王村村 | 南 | 约60m | 约105m | 约3100人 | 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生产车间距离最近敏感点约475m,对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35dB,噪声贡献值可忽略不计,敏感点噪声能维持声环境质量现状。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水包括水帘吸收废水、喷淋循环废水和生活污水,水帘吸收废水和喷淋循环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对周边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通过估算,项目废气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准限值均低于10%,拟建项目各污染物浓度均符合标准限值要求。根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原则,确定项目以面漆喷漆车间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涂胶车间、木工车间、打磨车间均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4)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采用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种植绿化等措施,能够实现厂界达标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纳入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废气: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经活性炭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通至所在建筑屋顶排放。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江山市御尚缘家居有限公司年产6万套烤漆门、8万套免漆门、2万m2装饰护墙板及3000套整体衣柜、橱柜生产线项目位于江山市峡口镇生态工业园区(峡口2016005-2-1#、2014009-3#区块),根据本环评的预测分析,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项目建成后,可以维持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等级不变;同时,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因此,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18年5月15日至5月28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江山市御尚缘家居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山市峡口镇生态工业园区(峡口2016005-2-1#、2014009-3#区块)
联系人:叶培森 联系电话:13867003629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高联大厦5层501室
联系人:张洪峰 联系电话:0577-88930800
3、审批环保部门:
单位名称:江山市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北关路24号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传真:0576-88581184
公示发布单位:江山市御尚缘家居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