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84XE/2025-16155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大桥镇 成文日期: 2025-03-14

关于公布2025年大桥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大桥镇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文件精神,大桥镇人民政府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编制了《2025年度大桥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报镇政府同意后调整。

2025年度大桥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大桥镇集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住建局    

大桥镇

住建局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大桥镇党政办

大桥镇大桥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关于印发江山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财乡〔2020〕134号)

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

2025年1-3月 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决策事项研究、提出立项;

2025年4月 完成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集体审议讨论、风险评估;

2025年5-6月 履行公众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前置程序;

2025年7月 正式实施

备注:各单位在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大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