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719P/2025-16155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保安乡 成文日期: 2025-03-14
发文字号: 保政发〔2025〕3号

关于公布2025年度保安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保安乡

各行政村、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保安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保安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报乡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5年度保安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附件

2025年度保安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保安乡龙井道路白改黑项目

保安乡

保安乡经济生态办公室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公开征求意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2025年3-4月完成项目设计方案及预算;5月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前置程序工作;7月开工建设,预计11月前完工。

备注:各单位在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