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911A/2025-16150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塘源口乡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各行政村、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塘源口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塘源口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报乡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5年度塘源口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度塘源口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细化完成时间 |
1 | 2025年塘源口乡猕猴桃采摘节活动 | 江山市塘源口乡人民政府 | 塘源口乡经济生态办公室 | 《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73号) | 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 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5月完成决策事项研究、提出及立项工作; 2025年7月完成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 2025年8月完成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讨论等前置程序工作; 2025年9月正式实施 |
备注:各单位在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