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727J/2025-16150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虎山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5-03-12 |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文件精神,虎山街道平安法治办公室牵头编制了《2025年度虎山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报街道办事处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5年虎山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虎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0日
附件1
2025年度虎山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虎山街道乡村“一村二楼”建设项目 | 虎山街道 | 双龙村、何家山村、彭里村 | 上级文件 | 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2-3月 完成决策事项研究、提出工作; 2025年4-5月 完成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 2025年6月 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讨论等前置程序工作; 2025年8月 正式实施 |